陜西明確24處地下水限制開采區
11月12日,記者從省水利廳獲悉:省地下水保護與監測中心日前公布陜西新一輪地下水禁止開采區和限制開采區劃定成果,明確了地下水禁止開采區、限制開采區范圍及管理要求。
新一輪地下水禁止開采區、限制開采區面積1151平方公里。其中,全省無地下水禁止開采區;地下水限制開采區共計24處,涉及西安市、寶雞市、咸陽市、榆林市4市16個縣(市、區)。西安市地下水限制開采區14處,面積403平方公里,涉及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灞橋區、未央區、雁塔區、西咸新區及高陵區8個區;寶雞市地下水限制開采區3處,面積263平方公里,涉及鳳翔區、岐山縣及扶風縣3個區縣;咸陽市地下水限制開采區4處,面積120平方公里,涉及秦都區、渭城區及興平市3個縣(市、區);榆林市地下水限制開采區3處,面積365平方公里,涉及靖邊縣和定邊縣2個縣。
相關部門將嚴格取水許可審批管理,地下水限制開采區內除應急、監測、勘探、試驗少量取(排)水外,禁止新增取用地下水,并逐步削減地下水取用水量;確需取用地下水的新建項目,應依照總量控制原則,核減其他取水單位的地下水取水指標后進行合理配置。各有關市縣兩級政府要科學編制本行政區域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方案,精準制定年度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計劃,積極落實節水改造、水源置換、回補涵養等措施,嚴格控制地下水開采,擴大地表水供水范圍,維持地下水合理水位。
“相關部門要強化地下水取用水全過程監督管理,健全完善地下水監測計量體系;進一步強化地下水污染防治,持續加強對取用水重點企業、重要場所的跟蹤監管,嚴肅查處非法取用、超采地下水及損害地下水生態等違法違規行為。”省地下水保護與監測中心相關負責人說。(記者 徐穎)
來源:陜西日報
編輯:田巧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