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網信辦通報一批2024年涉網違法違規典型案例
一、制造謠言和虛假信息
案例1:2024年3月,楊某在短視頻平臺發布“現在還有黑惡勢力,尤其是高新區城管更為嚴重”視頻信息,瀏覽轉發量達到200余條。經核實,該信息為不實信息,存在擾亂公共秩序和網絡傳播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渭南公安部門和網信部門依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責令刪除虛假視頻。
案例2:2024年5月,李某某為博取網友眼球,剪輯、拼接網上交通事故視頻,在短視頻平臺發布“今天大荔縣323國道線發生重大車禍,死亡八人”虛假不實信息,嚴重影響公共秩序和網絡傳播秩序。渭南公安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李某某處以行政拘留并罰款的處罰。
二、違規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
案例3:2024年12月,李某在未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的情況下,通過公眾賬號違規采編發布互聯網新聞信息,發布不當言論,嚴重擾亂網絡傳播秩序,渭南網信部門依據《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等法規,給予關停賬號的行政處罰。
三、未履行網絡安全管理責任
案例4:2024年8月,某網站平臺未履行網絡安全管理責任,域名到期未及時注銷,導致網站域名被盜用、內容信息被篡改,成為盜版侵權網站,誘導網民點擊,擾亂社會秩序和網絡傳播秩序,渭南網信部門和公安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責令網站管理部門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及時注銷網站。
四、“自媒體”無底線博流量
案例5:2024年6月,某網絡主播鄭某多次通過網絡平臺制造話題,隨意謾罵侮辱他人,使用低俗言語博取流量,粉絲量達到1.4萬,嚴重擾亂社會公共秩序和網絡傳播秩序。渭南公安部門和網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互聯網用戶賬號信息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對賬號持有人鄭某處以行政拘留,責令清理違規信息。
五、違規使用企事業單位名稱、標識注冊賬號信息
案例6:2024年12月,某中學在校學生因獵奇心理擅自使用學校名稱作為個人網絡賬號名稱,存在誤導公眾情況,渭南網信部門按照《互聯網用戶賬號信息管理規定》,指導相關部門開展核查,對賬號持有人進行教育,要求立即更改賬號名稱。
六、網上侮辱誹謗他人
案例7:2024年1月,張某某為增加其短視頻點擊量和關注度,在他人賬號評論區發布虛假惡意評論進行侮辱誹謗,并帶動其他網友擴散謠言,對受害人造成負面影響,渭南公安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違法行為人張某某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并罰款的處罰。
來源:渭南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編輯:高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