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養老服務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渭南市養老服務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根據民政部辦公廳《關于加強養老機構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精準防控及應急處置工作的通知》(民辦函〔2020〕120號)《關于進一步加強養老服務領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民電〔2021〕97 號) 和陜西省民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民政系統疫情防控有關工作的通知》(陜民發〔2021〕70號)有關要求,為全面做好渭南市養老服務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日常管理工作,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指引。
?一、總體要求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講話指示精神以及全國疫情防控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嚴格落實“及時發現、快速處置、精準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態化防控要求,全面壓實“四方責任”(屬地、部門、單位、個人),切實增強“五有”(有防護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責任人、有防護物資設備、有醫護力量支持、有隔離轉運安排)措施,以科學、合理、適度、管用的原則,毫不放松抓好全市養老服務機構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推進養老服務機構人員出入管理、內部管控、人員防護、監測預警、疫情處置和安全管理等工作,確保養老服務機構不出現疫情輸入和反彈。
?二、主要任務
各縣(市、區)民政部門要堅決貫徹落實《養老機構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指南》《零星散發區域養老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新冠肺炎疫情高風險地區及被感染養老機構防控指南(第二版)》及《關于建立健全養老服務領域常態化疫情防控監督檢查機制方案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機制,制定切實可行的防控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監督檢查工作定期報告及局部疫情防控情況報告工作,從嚴從實抓好養老服務機構疫情常態化防控管理措施落實。
(一)強化養老服務機構出入管理
1.從即日起,全市養老機構實施封閉管理,所有養老服務機構暫停來訪咨詢接待業務、志愿服務、社會實踐和交流等活動,所有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站)、日間照料中心、農村互助幸福院暫停聚集性服務,醫養結合的養老機構暫停對外提供醫療服務。
2.養老服務機構嚴格落實值班值日制度,封閉期間,原則上不得允許外來人員進入養老機構,確因特殊情況進入養老機構的,應按照防控相關要求,安排專人實名登記并測量體溫,查驗健康碼、行程碼等大數據信息,觀察詢問健康狀況和旅行史并做好記錄,指導配戴好口罩等衛生防護措施,有以下任意一種情形的禁止入內:(1)15日內到過中高風險地區或接觸疫區人員;(2)與已確診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觸人員;(3)體表溫度(腋溫、耳廓、額等體表溫度≥37.0℃);(4)有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癥狀;(5)有嘔吐、腹瀉等消化道癥狀;(6)有其他疑似癥狀。
3.原則上不得安排老年人離院,確需離院的老年人要建立臺賬,并書面告知老年人及其家屬居家期間注意事項,明確監護責任人,及時掌握老年人居家期間身體狀況,根據老年人返院時間,提前做好隔離場所和轉運安排等必要準備措施,經核酸檢測無異常后,分批有序接收返院。
4.原則上不安排工作人員外出,確因特殊情況外出的,在外出時,不得前往高風險區域或與到過高風險區域的人員接觸,必須做好個人防護,返院時須進行體溫檢測、全身消毒,換工作服、鞋帽、手套、口罩等。
5.凡是從中高風險地區返院的從業人員和老年人應在當地指定的集中隔離點隔離14天,再返院單間居住隔離7天經核酸檢測無異常后方可進入生活區。
6.低風險地區返回的老年人在院單間居住隔離14天經核酸檢測無異常后方可進入生活區。
7.禁止外來人員探視,禁止快遞、外賣、送藥人員進入院內,必須安排專人接收家屬送來的老年人生活必需品或者訂購物品,經消毒包裝(75%醫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劑)后負責轉交給老年人。
(二)強化養老服務機構內部管控
養老服務機構內部管控按照民政部印發《養老機構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指南》等要求抓好落實。養老服務機構應科學研判疫情形勢,主動加強內部管理,防止人員集中聚集,及時做好老年人防護和日常健康教育,全面增強從業人員和老年人的自我保護意識;積極做好在院老年人和從業人員精神慰藉和關愛活動,繼續提倡家屬同老年人之間利用視頻、電話等方式進行心理關愛,合理安排有益趣味活動,豐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建立健全養老機構應急處置和老年人疫情監測預警機制,優化疫情分類處置措施,嚴格做好入院防控物資儲備和管理,適度開展疫情防控演練,全面推進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密切關注所在地區疫情防控風險等級,及時、精準調整防控策略,分類有序開展養老運營服務等。
(三)強化養老服務機構安全管理
各縣(市、區)民政部門要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全面抓好“四個責任”落實,進一步優化細化養老服務機構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強化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相結合,從嚴從實抓好24小時值班值守,干部帶班,巡視巡查等制度落實;嚴把養老服務機構消防安全關口,特別注意空調、取暖等供暖設備高負荷運轉帶來的安全風險,加大對消防器材、用火、用電、用氣設施設備的檢查、維修和維護,做好宿舍、廚房、倉庫等重點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巡查檢查力度,確保養老服務機構消防安全;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管理規定,嚴把食品采購關,嚴禁疫情期間購買活禽野味、來源不明的海鮮冷凍食品,所有外購食品必須做好索證索票;嚴格食品操作規程,嚴格遵守原材料控制,餐具飲具清潔消毒,食品留樣等,切實保障老年人飲食安全。
(四)強化養老服務機構監督檢查
各縣(市、區)民政部門對養老機構主要檢查其落實當地聯防聯控部署要求、《民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養老服務領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民電〔2021〕97 號)和養老機構三個防控指南要求,以及養老機構應急物資儲備、培訓演練、疫苗接種等情況。對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等其他養老服務機構主要檢查其落實當地聯防聯控部署要求和《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情況。一要建立督辦制度。針對監督檢查發現的各類問題,各縣(市、區)民政部門要建立臺賬,制定問題清單、明確整改時限和具體要求,督促整改。涉及其他領域的要及時移交當地疫情聯防聯控機制。二要建立通報制度。各縣(市、區)民政部門要及時匯總轄區內常態化疫情防控監督檢查情況,每月形成小結報市民政局;省內其他地市出現病例或者本市出現病例的情況下每周上報。要以適當方式對發現的突出問題進行通報,督促地方舉一反三,防范風險。三要建立約談制度。各縣(市、區)民政部門對養老服務領域疫情防控存在的問題要定期進行分析,對發現問題較多、存在突出問題的養老服務機構進行約談提醒。
三、保障措施
(一)嚴格各項責任落實。各縣(市、區)民政部門要充分認識當前疫情防控面臨的嚴峻形勢,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壓實工作責任,毫不放松地抓好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實落細落到位。
(二)加大特殊困難老人關愛服務。各縣(市、區)民政部門要全面摸排農村留守老人和特殊困難老人的底數,充分發揮各類社會力量,按照就近就便原則,及時開展走訪探視和關愛服務工作;全力支持養老機構優先保障生活不能自理的特殊困難老年人入住需求。
(三)加強疫情監測報送。各縣(市、區)民政部門結合當地疫情防控變化,及時調整防控策略,全力做好養老服務機構疫情防控監測、排查和預警等工作,及時準確向市民政局報送《渭南市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養老服務機構信息月報(周報)臺賬》。遇到突發情況和重大事件及時向當地黨委和政府以及上級民政部門報告,不得遲報、瞞報、漏報。
(四)建立健全養老服務領域常態化疫情防控監督檢查機制。各縣(市、區)民政部門要把組織開展常態化監督檢查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養老服務機構常態化疫情防控監督檢查方案,細化檢查內容、責任分工、檢查方式等具體安排。監督檢查既要敢于較真碰硬,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也要幫助協調解決存在的困難,切實推動問題解決。
(五)注重宣傳引導力度。針對季節特點,進一步加大疫情防控宣傳力度,引導養老服務機構老年人增強安全防護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減少和避免人員聚集,嚴防聚集性疫情發生。
渭南市民政局
2022年3月15日
編輯:李白冰
來源:渭南市民政局
編輯:程園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