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
渭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關于調整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渭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渭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就我市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繳存基數
1.2022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為職工個人2021年(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資,繳存基數每年核定一次,調整后的繳存基數執行期間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2.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制字〔1990〕1號),計算繳存基數的工資總額組成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3.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上限不得超過市統計局公布的2021年渭南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即17751元/月。
4.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不得低于2021年度最低工資標準。根據《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規定:臨渭區(含高新區)、華陰市、大荔縣、潼關縣最低繳存基數為1850元/月,華州區、澄城縣、富平縣、白水縣、蒲城縣、合陽縣最低繳存基數為1750元/月。
二、繳存比例
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分別為5%,上限分別為12%。單位可在規定的繳存比例上下限區間內自主確定繳存比例。
三、月繳存額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由職工個人繳存額和單位繳存額兩部分構成,月繳存額等于職工月繳存基數分別與職工和單位繳存比例的乘積之和。
四、其他事項
1.單位和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及其利息屬于職工個人所有,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免交所得稅。
2.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關系到職工的切身利益,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要按政策規定足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渭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嚴格執行本通知規定,維護公積金繳存職工合法權益,為公積金繳存單位和職工提供便捷、優質、高效服務。
渭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2年6月17日
編輯:徐璐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