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城公安破獲一起非法獵捕 售賣野生動物案
(通訊員:汪環)4月20日,韓城市公安局芝陽派出所民警在走訪辦理暫住證工作中發現,芝陽鎮轄區一男子董某涉嫌非法獵捕、售賣野生動物。韓城市公安局高度重視,迅速調度森林警察大隊、芝陽派出所全力開展偵查工作。
民警在犯罪嫌疑人董某的住處搜查出冰凍死體豬獾、狗獾、野兔、松鼠等13只以及捕獸夾164個。據悉,豬獾、狗獾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經初步調查,犯罪嫌疑人董某今年3月從安徽前來陜西,在韓城市芝陽鎮租房居住,專門從事非法獵捕、售賣野生動物行為。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董某對其非法獵捕、售賣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犯罪嫌疑人董某已被韓城公安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示:獵捕、收購、出售野生動物屬違法行為,為個人食用而非法購買野生動物的行為,也將追究法律責任。請廣大群眾增強生態環境保護意識,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共同抵制非法狩獵、收購、出售行為,若發現相關線索,請及時撥打110舉報。
【法律鏈接】
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狩獵罪: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來源:韓城市公安局
編輯:牛靜
初審:張歆 焦俞鑫
終審:樊瑋
編輯:牛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