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城公安夏季行動專刊之二十八】龍門派出所:收養(yǎng)女孩未落戶 民警照亮“成長路”
(通訊員:樊寧)7月23日,王女士帶著孩子心懷感激地將印有“熱心為民,盡職盡責”字樣的錦旗送到韓城市公安局龍門派出所戶籍室,表達自己對戶籍民警幫助其完成領養(yǎng)女兒的“人生大事”的感謝!

原來,龍門鎮(zhèn)某村村民王女士與丈夫結(jié)婚后因個人身體原因無法生育,二人做通家人的思想工作后,決定領養(yǎng)一個孩子。機緣巧合下,2021年,二人通過親戚介紹,領養(yǎng)了一名剛出生不久的女嬰,由于當時自己法律意識淡薄,未給養(yǎng)女上戶口。轉(zhuǎn)眼間孩子馬上3歲了,眼看到了入學的年齡,但是戶口問題一直未解決,可急壞了王女士,于是今年3月初,她來到龍門派出所戶籍室求助。
戶籍民警聽了王女士的困難訴求后,一邊耐心地向王女士說明了養(yǎng)女落戶所需材料,讓其先帶孩子到韓城市公安局刑偵大隊采集抱養(yǎng)孩子DNA信息,一邊通過走訪詢問王女士周邊鄰居及親友,對收養(yǎng)信息進行核實。隨后,戶籍民警和市公安局治安大隊戶政民警前往送養(yǎng)地調(diào)取相關證據(jù)。經(jīng)過兩個月的努力,戶籍民警終于將公安機關需提供的各項佐證材料收集齊全并上報審核。經(jīng)過嚴謹細密的工作審核,公安機關于今年7月成功為王女士的女兒落戶,解決了迫在眉睫的入學難題。拿到戶口本的那一刻,王女士及家人激動不已,連聲說道:“孩子的戶口有了,心里的石頭也就落地了,非常感謝警察同志,不僅解決了我心里的一塊病,也給了孩子一個未來。”想到孩子新學期后就可以入校上學,王女士一家的生活也將步入正軌,派出所民警也真心為王女士一家人感到高興。
一聲贊許,寓意著群眾對公安機關的信任和擁護,一份嶄新的戶口本,證明了“人民公安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群眾的肯定是對工作的認可,更是一份責任和擔當,龍門派出所將堅持和發(fā)展“楓橋經(jīng)驗”,始終將群眾之事作為首要,為平安韓城奠定牢固的群眾基礎。
來源:韓城市公安局
編輯:牛靜
初審:張歆 焦俞鑫
終審:樊瑋
編輯:牛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