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公安局“三項機制”強勢推進夏季行動
(作者:王小江)夏季治安打擊整治行動開展以來,大荔縣公安局認真貫徹落實公安部、省廳、市局部署要求,把夏季行動作為當前公安中心工作,采取“四不兩直”“現場+數字”督察模式,強化督導檢查,以“三項機制”助力推動夏季行動縱深開展。

以“領導包抓”機制,助力專項行動有序開展。充分發揮“頭雁”效應,分管局領導分兵把口、靠前指揮、包抓包聯、下沉一線,實地督導,對標夏季行動“一辦九組”九個牽頭單位,建立局領導包抓清單,督促局領導與包抓單位共同謀劃、共同研判、共同推進,實現與包抓單位“捆綁式”作業,做到過程管控精細化,實現上下聯動、同步推進,確保專項行動有序開展。

以“通報督辦”機制,助力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堅持“奔著問題去、盯著弱項查、對著短板改”, 定期分析情況、評估通報,對標夏季行動重點工作任務,建立“督責任保落實、督問題糾偏差、督隱患防風險、督短板促整改、督排名促提升”全環節閉環盯辦機制,督促“一辦九組”牽頭警種、配合警種、派出所形成任務清單、責任清單、整改清單、戰果清單,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以“鼓勵激勵”機制,助力專項行動穩步推進。充分發揮正向激勵和示范帶動作用,把考核工作與民輔警立功受獎、干部考察任用相結合,建立夏季行動戰時表彰獎勵機制,通過一線送獎、樹立標桿、典范等方式,不斷在夏季行動中淬煉隊伍、挖掘人才、激發干勁,使績效考核結果運用起到良好的導向作用,確保專項行動穩步推進。
夏季行動開展以來,共視頻巡查點位300余次,當場提醒督促整改8個;現場檢查單位56個,其中檢查警種部門12個、基層所隊24個、屯警點、巡邏防控點位20個;酒精檢測96人,責令整改問題4個,編發督查通報4期;辦理維權案件1起,依法維護1名民警合法權益,行政拘留1人;?10個集體、13名個人受到戰時表彰獎勵。
來源:大荔縣公安局
編輯:牛靜
初審:張歆 焦俞鑫
終審:樊瑋
編輯:牛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