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
(記者:劉陽 杜姿儀)11月28日,白水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

原告武某稱與被告周某系朋友關系,2018年8月19日至2018年10月10日期間,被告以做生意為由,多次向原告借款共計25000元,之后原告多次催要無果,遂將被告周某起訴至法院。

庭審中,原告吳某向法庭出示了轉賬記錄,并稱在多次催要的情況下,被告周某先后通過微信和第三人給自己轉賬了2000余元。后自己一直催要,周某卻拉黑了自己的微信。被告周某辯稱,原告武某給自己的轉賬屬于投資,并不屬于借貸關系,自己也曾告知原告武某,同時,在收到轉賬后,2019年通過多種方式向原告分紅了2000余元。

在庭審過程中,雙方提供了轉賬記錄等證據,并圍繞借款過程、協議內容,是否屬于投資等關鍵問題展開了激烈的辯論。

法庭在充分聽取了雙方的意見及核實證據后,認為本案需進一步全面核實內容,限期要求雙方補充提交證據,以查明案件事實,確保作出公平公正的判決。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庭審法官指出,本案中,原告僅提交轉賬記錄用于證明借貸關系成立,被告以投資分紅進行辯駁,給案件的認定造成困難。民間借貸和投資均會涉及資金流動,但二者的法律后果截然不同。法官提醒,在從事民間借貸活動時,要注重收集書面證據,如借條、聊天記錄、催要證明等,從而在發生糾紛時證明借貸關系的成立。
來源:渭南廣播電視臺
編輯:牛靜
初審:張歆 焦俞鑫
審核:樊瑋
編輯:牛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