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假期 渭南共查處酒駕司機110人

為確保春節假期道路安全暢通,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渭南公安交警始終堅持對酒醉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查處零容忍。春節期間,全市共查處110起酒駕交通違法行為。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負責人表示,春節假期至元宵節期間仍然是酒后駕駛的高發期。酒駕違法,醉駕入刑,酒后駕駛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易肇事肇禍,嚴重危害自身及公共安全。渭南公安交警將持續加大執法力度,全時段、全路段,在全市范圍內持續嚴查此類交通違法犯罪行為,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在此提醒廣大駕駛人: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請牢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拒絕酒駕,平安出行,切莫心存僥幸。
全市查處酒駕違法行為人名單公布如下:



曝光案例
案例一

2025年2月2日9時許,李某某持C1型駕駛證駕駛牌號為陜E79**7的白色長安牌小型普通客車,沿華州區老西潼公路由西向東行駛,當行至西馬村口春運臨時檢查點時,因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華州交警柳枝中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李某某酒精含量為35mg/100ml,其行為構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之規定,對李某某處一千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駕駛證暫扣六個月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1月29日18時許,高某與親戚聚餐飲酒后,騎輕便二輪摩托車前往村口購買香煙。途中被臨渭交警查獲。經現場檢測,高某血液酒精含量為54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同時,民警還發現高某存在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交通違法行為。交警依法對高某予以處罰。
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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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3日16時許,吳某某駕駛陜UK9**G小型汽車行駛至渭河防洪南堤時,因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臨渭交警當場查獲。經現場檢測,吳某某血液酒精含量為26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在進一步查詢中,民警還發現吳**并未持有有效的駕駛證,屬于無證駕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對其處罰1000元罰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處罰1500元,扣留機動車。
來源:渭南廣播電視臺
編輯:牛靜
初審:張歆 焦俞鑫
終審:樊瑋
編輯:牛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