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被舉報!舉報者列的這“四宗罪”
8月初,國內一家律所向發改委和國家工商總局舉報蘋果公司涉嫌實施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該律師事務所林律師表示,經過3個多月的前期調查研究和分析,
發現蘋果公司在運營AppStore過程中可能存在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
律所已收到50余家應用程序開發者的響應及提供的證據。
林律師認為,蘋果公司運營的AppStore在該相關市場涉嫌的濫用行為主要表現為四大問題。
一是拒絕交易,沒有正當理由下架APP軟件以及不恢復上架甚至是封禁開發者賬戶。
二是差別待遇,對來自美國的權利人的投訴和來自中國的權利人的投訴采取不同的待遇。
三是通過附條件交易即搭售的問題。蘋果公司不允許使用第三方支付系統來完成應用程序的付費下載,以及不允許應用程序內置第三方支付系統來進行應用內購買,這些行為屬于典型的搭售蘋果公司自己的支付系統,而排除了任何第三方的支付服務。
四是定價過高。所有蘋果公司視其為“應用內購買”(IAP)的行為,會收取其交易金額的30%作為提成。作為該相關市場具有絕對的市場支配地位者,其提出的30%的定價沒有提供合理依據,沒有提供磋商程序。

蘋果回應稱每周處理10萬個App搜索
隨后,蘋果公司正式作出回應,蘋果認為他們的團隊每天都要審核大量的應用,并努力幫助這些App盡快上線。
蘋果提到AppStore團隊每周都需要審核超過10萬個來自全球各地的App,開發者指南中也指出蘋果對所有的開發者一視同仁。如果一些開發者發現他們的App因為違規而被拒絕通過和移除,那么開發者就可以通過申訴流程來進行恢復,并使得他們的App盡快上線。
蘋果還提到AppStore在中國的經營狀況,國內有超過180萬人在AppStore的生態系統中工作。蘋果也正在扶持一些打算創業的開發者,并向他們投入了大量的資源。對其他問題,蘋果未作出回應。

律師質疑蘋果商店在國內無實體公司搜索
8月15日,該律師事務所再次通過公眾號發布質疑,指出蘋果公司違反中國互聯網法規對商業存在及許可證的管理。
該文指出,蘋果Appstore在中國的服務屬于典型的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根據國務院《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從事經營性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應該通過其在中國的運營實體取得《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但蘋果公司自2008年對中國的開發者和互聯網用戶提供應用程序銷售平臺服務以來,至今未在中國設立任何實體運營Appstore,也從未依法取得《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編輯:胡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