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出臺,超標超速電動自行車要淘汰
超速“低空飛行”防火阻燃不達標引起火災......今后,電動自行車的這些問題將慢慢得到解決1月16日下午,工信部、公安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聯合發布《電動子誠信安全技術規范》(以下簡稱“新國標”),并面向全社會公示。
“新國標”有什么亮點呢?
最高時速由20公里調整為25公里
“新國標”對原有電動自行車車速、車重做了重新設定,電動自行車高車速由20km/h調整為25km/h。整車質量(含電池)由40kg調整為55kg,電機功率由240W調整為400W,并對具有腳踏騎行功能進行了強制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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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這幾個參數數值有所提升,但隨著近年來不少電動自行車逐漸變得越來越大、越來越重、越來越快,市場上還是有不少存量的“超標車”。比如,目前實際使用中的電動自行車,有的車速已經超過40km/h,整車重量超過70kg的也有不少。
酒后駕駛超標電動自行車,擔責視同機動車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長李江平在發布會上表示,酒后駕駛超標電動自行車,會承擔和酒后駕駛機動車一樣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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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8日,陳某醉酒駕駛一輛超標電動自行車被深圳交警查獲,經檢驗陳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重量達98公斤、時速可達60公里,檢驗認定為摩托車,陳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1個月。
新標準公布后超標電動自行車能否上路?
工信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新標準采用新車新辦法、舊車舊辦法。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出妥善的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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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講,消費者的選項有以下幾個:
一是對于使用年限較長、接近報廢的,可以選擇自然報廢;
二是對于未達報廢期限的,可以選擇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等方式消化;
三是選擇納入機動車管理,申請摩托車牌照。逐步化解上述車輛,需要幾年時間。
為什么要做調整?
告別十余年“肆意生長”
一、是確保消費者的生命財產安全。電動自行車越來越多,也越開越快,安全隱患與日俱增。而當前我國仍沿用1999年發布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為標準,不能適應行業發展。
二、是確保所有道路交通參與方的共同利益最大化。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等法律、標準,超標電動自行車性能接近摩托車,實質上屬于機動車。但超標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企業違規生產銷售超標車輛,將實際上已經屬于機動車的超標車輛包裝成“非機動車”,并“宣傳”無需取得機動車號牌、無需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即可駕駛,混淆了車輛種類,誤導了消費者,也擾亂了管理秩序,對超標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也帶來了法律責任風險。
? ? ? ?三、是確保廣大消費者基本的出行需求。標準為了滿足消費者的基本出行需求,在最高車速、整車重量、電機功率等方面以現行標準為基礎進行了適當放寬。
? ? ? 四、是堅持電動自行車的非機動車屬性。電動自行車本質上是帶有助力功能的自行車,應當符合自行車的相關特征,即能夠由人力驅動行駛。因此電動自行車必須具有腳踏騎行功能。
工信部表示,新標準一經通過正式實施,將為企業進行產品升級預留半年到1年過渡期。
編輯:胡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