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渭南市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實施辦法》的通知
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號)和2022年5月25日全國住房公積金視頻會議精神,為進一步加大我市住房公積金助企紓困力度,幫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和繳存人共同渡過難關,經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我市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實施辦法。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在與職工充分協商的情況下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并附階段性支持政策到期后的補繳方案。
緩繳期間,不影響職工的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經公積金中心審批后,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待階段性支持政策到期后,一次性補結應還款項。
三、根據渭南行政區域房租的實際水平,將租房提取每戶年提取總額8000元提高至每戶年提取總額12000元,更好地滿足繳存職工支付房租的實際需要。
四、進一步提升住房公積金線上服務審批職能,宣傳和引導繳存單位及職工通過公積金中心網站、微信公眾號、公積金小程序等線上渠道,辦理繳存、提取、還貸、賬戶信息查詢等業務,保障疫情期間住房公積金服務平穩運行。
本辦法實施時間暫定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并在支持政策到期后做好向住房公積金常規性政策的銜接過渡。
來源:渭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編輯:徐璐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