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法院:重拳懲“盜墓” 合力護文脈
(記者:劉陽)6月26日,大荔縣人民法院依法對王某宏等十二名被告人盜掘古墓葬一案進行公開宣判,通過“公開宣判+普法教育”的模式,構建全民參與文物保護的法治屏障。

2015年至2024年,被告人王某宏等人經過事先踩點確定古墓位置,組織被告人劉某、趙某等12人相互糾集,交叉作案五起,分別在西安市、咸陽市、渭南市盜掘古墓葬,并將所盜文物進行售賣。

莊嚴的法庭上,審判長翟立龍根據王某宏等十二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依法判處各被告人十年六個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200000元至8000元不等罰金。

宣判結束后,本案公訴人大荔縣檢察院副檢察長劉利俠結合案件事實,從法律責任、社會危害等角度對被告人進行深刻司法教育,警示其行為對歷史文化傳承的嚴重破壞;大荔縣縣文旅局則立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深入淺出地向在場人員普及文物保護知識,強調文物承載文明、傳承歷史,守護文物就是守護民族的根與魂,號召全社會共同參與文物保護工作。

隨后,大荔法院牽頭組織召開了文物司法保護與協同共治座談會。法院、檢察院、文旅局負責人與大荔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圍繞縣域文物現狀、文物保護領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文物保護普法宣傳創新、跨部門協作機制完善等議題展開深入交流,并就如何進一步提升打擊預防文物犯罪效能、增強全民文物保護法治觀念等提出了寶貴的意見建議。

此次公開宣判與系列法治活動,是一次對文物犯罪的嚴厲震懾,更是一次面向社會的深度普法,大荔法院將以此為契機,持續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以“零容忍”態度打擊文物犯罪,深化司法與行政、社會各界的聯動協作,推動形成全民參與、法治護航的文物保護良好氛圍,讓歷史文脈在法治陽光下熠熠生輝。
來源:渭南廣播電視臺
編輯:牛靜
初審:張歆 焦俞鑫
終審:樊瑋
編輯:牛靜